了解碳交易

排減機制

为达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全球温室气体减量的最终目的,约定了三种排减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较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持续发展计划的资金及技术,让后者从中获益,而当中前者获得“排放减量权证”(Certified Emmissions Reduction,CERs ,专用于清洁发展机制)。
联合履行机制
Joint Implementation
发展中国家在「监督委员会」(Supervisory Committee)监督下,彼此之间进行排放减量单位(Emission Reduction Unit,ERU)的核证与转让或获得。
排放减量成本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可以在排放减量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减排项目,以降低减排成本,得到排放减量单位;排放减量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则可获得投资资金以及排放减量的先进技术。
排放交易机制
Emissions Trade
碳排放高的单位可在碳交易市场上向碳排放量低的单位(出售方)购买碳权 。
这三种都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国与国之间,进行减排单位的转让或获得,
但具体的规则与作用有所不同。

碳交易的型态

碳交易被区分为两种型态:
配额型交易
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
指总量管制(Cap)下所产生的排减单位的交易,如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的“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交易,主要是被《京都议定书》排减的国家之间超额排减量的交易,通常是现货交易。
項目型交易
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
指因进行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排放减量权证”、联合履行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主要是透过国与国合作的排减计划产生的减排量交易,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

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清洁能源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根本上改变人类生存发展的观念。
“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之后得到了联合国的大力支持。 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将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奥巴马上台之后把清洁能源经济列为振兴美国经济,提升美国领导地位的重要手段。 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09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该法案的核心有两个: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二是建立起温室气体排放贸易系统,发展出新型的碳金融市场,这一市场的规模可与石油期货市场相媲美。

碳交易

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但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如果没有市场机制的引入,仅仅通过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或强制行为是无法达到减排目标的。碳市场从资本的层面入手,通过划分环境容量,对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定义,延伸出碳资产这一新型的资本类型。碳交易把原本一直游离在资产负债表外的气候变化因素纳入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改变了企业的收支结构。
而碳交易市场的存在则为碳资产的定价和流通创造了条件。本质上,碳交易是一种金融活动,但与一般的金融活动相比,它更紧密地连接了金融资本与基于绿色技术的实体经济:一方面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与企业;另一方面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碳交易将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联通起来,通过金融资本的力量引导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代表了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方向。